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符合法定的申请形式,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形式向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写明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用数据电文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