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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交通事故 2020-08-13 09:37 标签: 旅客 运输 合同 承运人 免责 事由

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承运人免责;不可抗力: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

战争、暴乱、罢工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承运人对旅客尽到了告知义务、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及求助义务,可部分免责。

《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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