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如下:
(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
(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
(3)有控告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或有人身侮辱行为的,辩护律师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2、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义务如下:
(1)律师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恪守律师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2)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律师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据,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逃避应得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