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8-13 14:56 标签: 使用 身份 证件 规定

任何身份证件都应该是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居民身份证管理制度。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

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