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被监禁离婚去另一方经常居住地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四款,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