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注意事项有下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