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买卖合同有效的,没有办理登记的物权不发生变动,但买卖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