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如果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