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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具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工伤 2020-08-31 22:36 标签: 电子邮件 辞职 申请 具有 法律 效力

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作为仲裁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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