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贷款诈骗罪立法解释

刑事辩护 2020-08-13 18:13 标签: 贷款诈骗罪 立法 解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根据《决定》第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 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 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