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的破产申请受理通知和公告内容如下: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3)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4)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5)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7)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