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转让手续的基本流程是: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
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的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等资料。
2、审查。
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
3、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
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
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