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的贷款一般不认定未夫妻共同债务。
要断定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两个方面:
一是夫妻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
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如果一方所借债务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则不应被视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