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如果在这个期间检察院不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放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