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追讨欠款,欠款不还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起诉书。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