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是与本位继承相对的一种继承制度,是属于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而且代位继承人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畴,因此代位继承是需要交税的。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制度,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份额的制度;它是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的一种继承方式,在继承开始前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称为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制度。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