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慎将交通处理书丢失,当事人可向相关的交警大队申请调取原件,复印一份,若交警部门没有原件,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和对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向交警大队调查取证取,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和对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