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要求责任方进行垫付并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责任方必须进行垫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需要救治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以费用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已参加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未参加交强险的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