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有以下区别:
1、规范的目的不同。
2、规范的性质不同。
3、起算点不同。
4、法律效力不同。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