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离婚官司的次数并没有限制,但是我国民事诉讼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度,一般提起离婚诉讼时,如果经过二审后对判决仍然不服的,不能在六个月内以同样的离婚理由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