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判决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如果女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则女方更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处于哺乳期,那女方就有更大的机率获得抚养权。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第3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