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是分娩后一年或者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是能主动提出离婚的;
如果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离婚的目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