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产性质不同有不同管理办法:
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集中管理;适时维护;发挥应效用;参加保险。
二、对流动资产的管理; 对于银行存款采取全面销户集中存款的方式; 对于现金存款应由会计专人负责保管与核算;对于存货管理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盘点并编制存货盘点表。
三、对无形资产的关:无形资产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专有技术。首先依法确权;其次依法评估;最后依法转让。
四、对投资资产的管理:管理人要根据破产企业所占股份份额分别形管理。
五、对在建工程的管理:征得债权人会议决定续建、停建或转让。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30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