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中的陷阱: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2、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3、利用歧义。
4、以“收”代“借”。
5、财物不分。
6、自书借条。
7、两用借条。
8、借条不写息。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