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证据时间是: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况记录在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