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制是如果对债券进行锁定,在这期间不能够接受转股事宜。
【法律依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起止日期;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情况;
(三)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