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彩礼纠纷案件原则上以婚约双方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下列情形除外1、订立婚约为未成年人的,婚约当事人与其监护人作为共同诉讼主体2、一方的婚约当事人成年与父母共同生活,婚约当事人与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