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调解的条件如下:
一、参与和解的患方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参与和解的医方需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即院长参加调解。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经审核,发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要求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