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