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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如何

刑事辩护 2020-08-14 08:35 标签: 证人 证言 法律 效力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一般应当是证人亲自看到或听到的情况,也可以是别人看到听到而转告他知道的事实。

由于受主客观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证言可能真实、不完全真实或完全不真实,收集、运用时必须注意对其来源、形成过程及内容;

结合案件的情况和其他证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在法庭上经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经查证属实,方能作为定案处理的根据。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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