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小孩补办结婚证当事人持有特定的身份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办理。
办理流程是:
1、当事人持有特定的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2、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