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要件包括:
1.有错误的医疗行为。
2.造成患者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错误的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的不利益事实。
3.错误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4.加害人的主观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