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条件有如下几点:
(一)积极条件:
(1)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 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消极条件:不得有禁止结婚的情形:
(1) 有配偶者;
(2)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