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权行为是指职务行为的实施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职务行为。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执行职务所致。
《民法总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