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的界定范围如下:
1、可被继承的遗产的界定范围: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等。
2、不能被继承的财产及财产权利的范围: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政治权利;
(2)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
(3)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