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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婚姻家庭 2020-08-21 19:49 标签: 解除 收养 关系 子女 还有 赡养 义务

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一般不需承担赡养义务,但特殊情况下需承担。

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也就是说,当收养关系解除后,原来存在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抚养与赡养义务当然消灭。

所以,一般情况下,收养关系的解除,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但是,基于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该条法律规定也有其特殊的例外情形。

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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