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拆和法院强拆的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
二是效率不同。
三是社会公信度不同。
【法律依据】
《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正当的收进,储蓄,房屋和其他正当财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