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词证据的特点:
1、言词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一般比较明显。
2、言词证据容易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失实的情况。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