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来证据可能是间接证据,但不是所有的传来证据都是间接证据。
需要注意:
1、传来证据可作为获得原始证据的线索,通过传来证据获取原始证据。
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
3、其与原始证据相互印证可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力。
4、在无法取得原始证据或取得原始证据确有困难时经查证属实的传来证据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5、对传来证据的审查要着重查明其来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