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举报虚假出资。
虚假出资的责任:
1、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
2、股东对公司的侵权责任。
3、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或股东对违法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承担的连带责任。
4、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