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人的范围: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若为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六十七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