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该如何对家庭暴力举证

婚姻家庭 2020-08-21 23:08 标签: 家庭暴力 举证

对家庭暴力举证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鉴定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