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公司债券上市管理,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二、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适用本规则。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规则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四、企业债券、国务院授权部门核准的其他债券及境外注册公司发行的债券的上市交易,参照本规则执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不适用本规则。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