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向单位所在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维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