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的举证,债权人应当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当提出必要的事实根据。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应当提供双方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证明;原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
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提供到期不还或催告不还的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