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公证,但是可以去相关机构办理工作,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