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