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证据规则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是否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或提起公诉的案件,证据应当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