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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合同纠纷 2020-08-19 00:31 标签: 农村 房屋 买卖 合同 效力 认定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

1、对于转让给城镇居民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对于转让给同村或外村居民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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