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医疗过错鉴定依据内容是什么

医疗纠纷 2020-08-18 21:28 标签: 医疗 过错 鉴定 依据 内容

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凡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对外委托鉴定。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